周、秦對于銅鼎的使用制度是怎樣的
鼎是中華文化的象征性器物之一,西周創(chuàng)立了完備的用鼎制度。青銅鼎的形制有方、圓兩種,以圓形居多,主要特征是立耳、鼓腹、敞口、蹄足,并有繁復的紋飾。而秦國作為一方諸侯,在興起時一直積極學習周文化,西垂陵園出土的青銅秦公鼎與西周晚期銅鼎形制、花紋幾乎一樣,那么對于兩個時期的對銅鼎的制度是怎樣的呢?一起去了解一下吧!
一、周鼎的使用制度:兩周時期鼎的使用有一套嚴格是制度,這在文獻中有詳細的記載,《公羊傳·桓公二年》:“天子九鼎,諸侯七,卿大夫五、元氏三”,大體上來看:天子用太牢九鼎(配八簋),諸侯用七鼎(配六簋),卿大夫用少牢五鼎(配四簋),士用三鼎(配兩簋)或一鼎,九鼎分別盛放牛、羊、豚、魚、臘、腸胃、膚、鮮魚、鮮臘。而且這些鼎形制相同,只是在大小尺寸上稍有差別,即一套鼎(簋)按從大到小進行排列,遲至周昭、穆王時已經(jīng)完全形成。
到東周時期則普遍流行使用、隨葬兩套鼎簋來表示身份的行為。而在西周貴族墓葬中,使用陶鼎的貴族身份都是中小貴族,等級較低,或是苦于財力不足才使用陶制器物替代青銅器??傊?,在使用制度層面上看:方鼎比圓鼎級別高、兩套比單套級別高、大鼎比小鼎級別高、青銅比陶鼎級別高。
二、秦鼎的使用制度:秦文化發(fā)展的階段在春秋戰(zhàn)國,此時周文化逐漸衰退,東周天子對諸侯的控制力也逐漸降低,各國因所在地域不同、生產(chǎn)生活方式不同,產(chǎn)生了各種各樣的用鼎制度,并且不斷僭越周代制定的“鼎簋”制度。就秦文化來看,可分為兩段:
在春秋至戰(zhàn)國早期秦墓中所見的用鼎制度有三個特點:一是實用器只存在于大夫級以上級別中,而低級別貴族都用微型化的明器來替代;二是只隨葬一套列鼎于墓葬中,而周人有隨葬兩套的情況;第三是禮制仍遵循周禮,雖然此時出現(xiàn)敦、豆等新興器物并在東方列國中普遍使用,替代了簋,但秦人仍堅持使用鼎簋不變;
到戰(zhàn)國中期晚段秦國開始變法,學習東方列國從而迅速摒棄周禮,各種明器性質(zhì)的鼎和仿銅陶禮器鼎泛濫開來,而且還有與東方列國相似的鼎豆、鼎盒、鼎敦組合,周禮內(nèi)涵早已不存。以上就是周國時期和秦國時期對于銅鼎的使用制度。